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马永文同志退休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任字〔2024〕102号文件精神,经九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马永文退休。

其退休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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