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魏希年同志任职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根据市委任字〔2025〕119号文件精神,经九届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魏希年为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