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万斌同志退休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任字〔2025〕81号文件精神,经九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张万斌退休。

其退休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