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蒋晓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任字〔2026〕20号文件精神,经九届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蒋晓华、王维东、万生忠、骆文斌、崔军、王虎退休。

其退休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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