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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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方式,将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四个方面96个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进展顺利、成效较好

一、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6个问题中,已整改85个,正在整改11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71个问题已整改70个整改率98.59%;分阶段整改的13个问题已整改11个,2个已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整改12个问题已整改4个,8个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通过整改,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资金744.13万元,补记固定资产、规范账务核算9475.77万元,盘活结余结转资金2571.64万元,收回国有资产租收入241.59万元,推动制定相关制度1项。

已整改问题具体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方面共14个问题,已整改12个。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已于2024年8月将两笔利息收入上缴市财政。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三是财政资金安全绩效待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滞留事业收入专户300万元股权投资全部上缴国库安排2197万元存量资金用于亟需领域,督促部门单位支出结转资金304.65万元,收回69.99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各部门单位按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及时下达3个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结余资金49.9万元交回市级国库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1个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清理销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共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是资金支出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其中:对超预算支出、年底“突击花钱”问题,3个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今后杜绝再次发生;对专项资金支出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已终止有偿新闻协议1个单位责令财务审核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取消相关科室年度单位评先评优资格1个单位按照要求加强项目支出会计核算;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和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制度问题,4个单位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规范支出管理;对拖欠企业账款12.52万元问题2个单位已分别将欠款支付相关企业;对单位招标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搭车收费问题,相关单位已停止与违规代理机构的合作。二是财务基础性工作仍有欠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差错情况进行梳理核对,规范执勤执法车辆管理使用补发职工差旅费560元。

(三)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共44个问题,已整改38个。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15个问题已整改。一是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4户企业已完善相关资产会计核算及移交工作二是资产管控不到位的问题,1户企业收回不动产租金221.59万元,起诉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万元;1户企业将应收租金1.15万元用于冲抵职工借款,及时掌握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确保对外投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1户企业截至2023年底收到分红款283.8万元,对长期不分红和无控制权的股权投资与标的企业协商清理退出;1户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剩余材料待工程决算后进行处置;2户企业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对账务进行了调整。三是处理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国资委已批复企业相关业务及资产无偿划转请示;1户企业委托事务所对资产残值进行评估,并将处置收入全额缴入国库。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23个问题已整改。一是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批复同意2家单位房产出租事宜;市政府2024年6月25日会议决定将市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基地资产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登记管理;1个单位已对18处资产面积重新进行了核实测量,并对已到期的1份资产租赁合同按照实际测量面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市体育局2024年9月出台《金昌市体育场馆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明确场馆出租出借范围及收费标准。二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10个单位已按要求补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2个单位394.09万元资产已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1个单位对被征收占用国有资产32.88万元进行账务调整;1个单位已办理房产不动产权属登记;1个单位于2024年6月进行了国有资产盘点1个单位已完善固定资产登记;1个单位已调整2023年银行存款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资产运营效益不高的问题1个单位于2023年5月对停办食堂资产进行了清点移交;1个单位已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四)在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方面13个问题,已整改10个。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加快项目施工及工程款支付进度、归还原渠道资金、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等方式,促进项目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二是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底,项目已达到任务要求。建设项目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4个项目变更内容已通过调整备案1个项目已办理审批手续,正在进行决算审核4个项目已完工,6个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计划等方式完成整改;对5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问题,已对项目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三、正在整改问题进展及后续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11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审计机关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金昌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中共金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金昌市审计局对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一年来,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领导下,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坚定不移提升“2+4”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财政支出有效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实施,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总体看,财税改革持续深化,财政资金资源整合不断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88028万元,支出总量5640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00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23703万元,支出总量1210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4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5428万元,支出总量24664万元年终结余8076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58877万元,支出总量138568万元滚存结余120309万元。2023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59.02亿元,债务余额在限额之内。

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管理财政资源统筹、非税收入收缴、支出政策落实等方面内容,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管理不够规范。1个单位应收未收资产处置收入575.51万元,3个单位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资产处置收入、账户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522.44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与一般公共预算边界不清,均安排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预算执行率低。三是财政资金安全绩效仍需加强。财政回股权投资300万元滞留事业收入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和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839.03万元未及时统筹盘活,结转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专项资金5779.42万元分配下达不够及时;9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使用不合规,涉及资金1799.12万元;2个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未及时开展绩效评价;1个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专户未及时办理销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5个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独立安排现场审计,5个单位2023年共收到财政预算拨款31553.62万元,此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04.15万元,具体为:资金支出政策执行不规范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等11.92万元;1个单位年底“突击花钱”11.97万元4个单位专项资金支出不严格,存在以虚假供货清单、虚开发票等形式虚列支出,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涉及资金32.32万元;4个单位住宿费、燃油费等支出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资金5.39万元1个单位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5.01万元;2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12.52万元,1个单位对2个招标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搭车收费,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财务基础性工作仍有欠缺。5个单位报销审批、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少报差旅费,原始凭证不完整、要素不全,应付账款未挂账等问题。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以来,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会计信息不实。2户企业3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造价审核和竣工决算,仅按项目评估价或部分支出登记资产,2企业未及时办理财务移交手续,企业账面资产不实;3企业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未按实际业务登记应收账款,财务会计报表未能如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资产管控不到位。2企业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赁收入244.74万元;2企业部分对外投资长期无收益;1企业1个工程项目剩余材料349.43万元未盘活处置;1企业1个已完工投入运营项目按估价登记固定资产1企业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2企业部分资产产权不明晰,存在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未准确进行资产评估问题。三是处理处置程序不规范。1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经济活动未经国有“出资人”批准;1企业未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即将部分闲置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未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纳入单位预算;3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1个单位出租面积与资产台账面积相差较大;1个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出租出借范围及对象不明确,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二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10个单位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未及时规范入账4个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未能清晰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1个单位3套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2个单位未执行资产清理盘点,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资产账卡不符;1个单位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表不符。三是运营效益不高。2个单位部分资产长期闲置,1个单位1宗土地498.75亩清理处置不及时,未进行盘活利用

四、重大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2022至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78.1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居民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二是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设计规模、实施规模与任务规模差异较大部分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部分改造任务面积底数不清。三是建设项目管理仍需加强。4个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1个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滞后;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1个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一)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力有效。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源建设,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完善部门数据共享,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更好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约束相容导向,持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资产管理部门要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保管责任人细化资产登记、变动、处置等流程操作规范资产实物及财务管理。各类监督要加强协同贯通,强化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

     (三)促进财经纪律约束更加严格长效。要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督促部门单位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促进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相对多发的部门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让财经纪律“带电”“长”,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次公告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程序公告整改情况。


金昌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自觉接受审计,严肃整改审计问题,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对审计署、省审计厅反馈的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专业评估等方式,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反映的六个方面130个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进展顺利、成效良好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落实整改责任,着力完善制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在推动审计整改的同时,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动标本兼治。

(一)更加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涉及整改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逐项分解任务,自觉接受审计跟踪监督检查,精准发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二)更加重视审计整改质效。审计机关认真履行整改检查督促责任,把“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按照《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审计问题整改标准认定办法》《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要求,及时召开审计业务审定会、结果反馈会、整改督查座谈会和集体研判会等,整改问题,逐项对照标准分析研判,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从严对账销号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不到位,分阶段及持续整改问题无整改方案的,印发《审计问题整改督办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组织整改到位

(三)更加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3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60日完成整改108个,分阶段整改(1年内完成整改14个,持续整改(不超过5年完成整改8个。截至目前立行立改10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的14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5个,9个已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整改8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3个,5个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通过整改,推动制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6项,上缴财政公共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1281.33万元,筹集解决项目资金13464.49万元,加快资金拨付支出1027.85万元,化解清理往来款项7048.2万元,规范账务核算7635万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补办建设项目手续41项,清退不符合规定资金67.7万元。

二、已整改到位问题具体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方面

欠付个人职业年金缴费、欠缴非税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不及时等问题,已筹措安排欠付个人职业年金2152.94万元,将欠缴的租赁费用20.11万元上缴国库,相关企业上缴土地出让收入763万元,加快一般债券资金210.5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17.32万元支出进度收回存量资金6.88万元,4193.45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划转金川区管理,1个部门通过调账及时计提折旧,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家底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认证审核不够严格,执行清退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已停发原八冶移交病亡遗属中已死亡、已享受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相关部门拟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认定遗属生活困难标准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将多发放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通过公用经费扣回4320元,上缴国库290元。对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到期质保金未退回等问题,相关单位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通过退回已到期质保金,与企业补签合同条款等措施规范管理。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组织开展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培训,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指导。

(三)重点民生、重点项目方面

1.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培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中反映的项目谋划、调度不精准,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重点项目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等问题,区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和调度管理,拨付专项债券资金6300万元推动项目有序实施投入运营

2.粮食安全审计中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规划未发布实施,部分土地项目进展缓慢、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涉粮企业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政府印发《金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4个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2个项目已完工,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违法占用耕地41.25亩、新增4宗农村乱占耕地问题均已整改;制定《金昌市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津贴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将企业职工奖金、津补贴以及福利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约谈等处理;涉粮企业清退各类奖金、津补贴、加班费等不合规支出,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处理。

3.学校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全额上缴滞留的非税收入3.5万元,扣回长期因病脱岗人员18个月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多收的学生教材费14.59万元全额上缴国库;1个单位套取监考费用于职工购买扶贫产品,以各种名义滥发职工补助奖金问题立案调查。

4.社会救助管理审计发现安置不及时、医保未覆盖、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协调医保部门全额资助孤儿参保将多收取的火化费退回,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专账核算;3家部门单位对扩大范围使用的资金进行了账务调整。

(四)永昌县财政决算方面

1.政府债务管理等政策落实不严格问题,已偿还借款3000万元,使用债券资金拨付项目工程进度款3802.67万元,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农业地表水价格相关政策的通知》,对农业用水地表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有关事宜进行规范,并将欠缴的水资源费188.96万元上缴国库,收回欠收水费165.63万元。

2.财政预算及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将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费和租赁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将体育馆门票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国库,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移送调查处理;5个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印发工作经费管理办法;2个单位按处理要求推动4个项目进行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财务竣工决算。

(五)公共投资方面

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截至2023年10月,1个单位补缴123.09万元;对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截至2023年10月,1个项目已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手续,1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上报税务部门,6个项目已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单位涉嫌违法转包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并进行了处理。

(六)企业审计方面

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印发《职工薪酬分配方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公务出差报销管理规定(试行)等内控制度并进行了资产核查清理和相关账务登记调整。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的9个问题和持续整改的5个问题还需持续跟踪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力有限,资金安排困难,需要政府财力支撑,逐年化解;个别问题涉及县区政府、市级部门,需要协同配合,逐项清理;有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且成因复杂需采取审慎稳妥的处置方式有序推进解决。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细化整改要求,加快落实,一抓到底,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金昌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知重负重、克难奋进,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开局良好。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扎实做好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按照靠实整改责任、规范销号标准、重点事项督办、推动结果应用的工作思路有力促进审计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公共资金覆盖广,财政数据及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电子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广泛获取标准化数据成果和疑点线索,对发现的市级疑点数据进行重点核查取证。二是民生领域项目多,突出重点领域进行审计监督,共计查出4个方面35个问题。三是建设作用发挥大,2022年7月至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专报17篇,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44条。四是立行立改效果好,在审计期间,督促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问题28个,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7项,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等资金2108.08万元,规范账务核算22604.3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支出28.41万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非税收入征管,市级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等方面内容。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25946万元,支出总量3039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61160万元,支出总量584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45953万元,支出总量4138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456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232021万元,支出总量10083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1184万元。2022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强化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深入,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非税收入政策落实及征缴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征缴不严格。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763万元、1个单位2021至2022年租赁费用20.11万元未征缴入库;新能源土地租金收入未及时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且未按规定的预算科目管理收入3286.79万元二是财源建设有待持续推进。2013至2021年已划拨光伏项目用地17宗2278.84公顷均要求办理土地租赁或出让手续,不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预算分配管理存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822万元,当年实际收入7479.34万元,预算调减幅度大二是暂付款项清化解不力未按化解方案进度完成暂付款项化解任务,截至2022年底,共化解2018年底暂付款项1455.7万元,仅完成总化解任务的4.45%;一个单位2021年底借款余额3073.49万元,清收成果不三是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因相关单位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等原因,21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229.28万元未按规定在30天内分解下达;结转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92.46万元结转未用超5个月,一般债券资金211.56万元未支出逾1年;欠付个人职业年金缴费,未实现职业年金基金个人缴费实账积累。

(三)国有资产家底不够清晰。通过对市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固定资产数据进行同口径对比,发现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数据不一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预算管理一体化和69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筛查和重点核实,并结合专项资金5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预算执行总体合规,但在决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改进。

(一)支出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认证审核不够严格,执行清退标准不统一。存在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认定标准简单3个单位存在未经认证审核发放补助问题,其中2个单位3名遗属已故未及时停发补助或已提前发放,造成资金收回困难;领取家属工、五七工等养老金人员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二是专项资金支出政策执行不规范5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使用不合规4个单位直接将上级及市级专项资金62万元自行拨付县、区相关单位,专项资金脱离财政监管,且不利于下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关资金;1个单位违规将市级科研专项经费4.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基本户;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1.7万元。

(二)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需加强。一是财务管理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数据未能真实完整反映全部经济事项,经抽审发现,3个单位未使用同一财务软件核算全部经济业务,2个单位未按照规范的支出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拨入本单位基本户专项资金核算方式不一,2个单位固定资产12.6万元未在单位账簿统一核算;7个单位会计账簿与部门决算数据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未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1个单位往来款项17.2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签订合同超规定比例预留质保金。二是资金资产绩效管理水平需提高。1个单位业务未开展,两年编列部门预算15.6万元未执行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利用率低,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对报废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置;抽查发现5个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存在未对全部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部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与年初批复目标不一致,未对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加以应用,自评报告绩效分析简单笼统,未能反映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信息系统数据填报不够准确。部分单位存在填报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要素不完整等问题。

三、重点民生、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全市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培育粮食安全、教育领域及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管理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培育审计。组织对全市高品质菜草畜畜产业链培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项目谋划、调度不精准。全市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2022年行动计划年初谋划实施重点项目调整幅度大,调出项目13个,占年初计划(51个)的25.5%;5个项目未按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度。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1个项目招标不规范,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1个项目监管不到位,财政资金被违规转出三是项目预期目标未完成。列入2021年行动计划的1个蔬菜产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未建成,列入2022年行动计划的3个重点项目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其中1个项目暂缓建设,土地“批而未供”

(二)粮食安全审计开展了全市2019至2021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项审计调查及涉粮企业粮油物资储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规划未发布实施。二是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情况仍有发生、整改不及时。金川区违法占用耕地永昌县新增4宗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未整改。三是部分土地项目进展缓慢、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2个土地项目进展缓慢3个已完工项目未验收,4个已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粮油仓储存在安全隐患。金禾公司违规将300吨应急成品粮交由私营企业储存金宇公司粮油仓储场地旁有直线距离小于500米加油站运营。五是两家涉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两家公司存在未经审批发放各类奖金、津补贴和加班费,无预算列支福利费,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支出不合规,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学校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审计实施了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金昌分校、金昌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一是财经法纪意识不强。个别人员长期因病脱岗,涉嫌“吃空饷”;未按折扣价格违规多收学生教材费;未经审批外出学习调研;取监考费2000元用于职工购买扶贫产品。二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以各种名义滥发补助奖金等三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滞留非税收入3.5万元向非协议供货供应商虚假询价采购印刷品2.09万元对考务费、论文答辩费、试卷批阅等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取得发票支付取暖费138.14万元,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市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管理审计重点关注2007年以来死亡孤弃儿童、2009年以来弃婴收养和2018年以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一是孤弃儿童照料、养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需加强。未将孤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1名孤儿未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多收取1名孤儿死亡火化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不及时流浪乞讨人员多次返站受助;救助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工作规程建立档案记录资料或记录不完整问题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需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未实行专项管理和专账核算扩大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0.64万元救助物品管理不规范。

四、永昌县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永昌县2020至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永昌县财政积极服务县域战略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保障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在收入征管方面未严格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政策,未对超过年度批准取水量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应交未交水资源费188.96万元应收未收水费收入165.63万元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少计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4万元在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及分配下达方面,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范围收回存量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未及时安排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6个月以上。在往来款项清理方面,发现财政总预算暂付款项化解不力,余额“不降反升”,事业收入专户及5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防范加强。发现2015年、2016年违规举借政府债务,截至2023年39日,尚有3000万元未偿还;债券资金6589.22万元未有效支出,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欠付个人职业年金缴费;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形成新的债务风险。

(三)财政财务及项目管理规范性水平待提升。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存在“四本”预算编制不完整,“以支定收”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资金来源编列调入资金虚增财力,2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未将80.82万元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问题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资金支出管理缺乏制度约束,专项资金109.13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需加强等问题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项目招标不规范、未批先建、股东出资额未足额到位、进展缓慢、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问题。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至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发现3个项目进展缓慢,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18.19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3个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不到位;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3.09万元;开展无交易实质的贸易空转,增大建设项目成本,套取财政资金,虚增营业收入等问题。

(二)遵守项目建设程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发现2个已完工项目未履行初步设计审批程序4个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9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开工建设;40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8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3个项目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2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6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批准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涉及7个政府投资项目问题

、企业审计情况

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市排水管理处)2017年至2022年11月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一是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薪酬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明确人员岗位设置,未建立职工激励约束等机制。二是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支付绿化费70.64万元;外出培训、出差管理不严格,发生费用5.89万元;会计核算不合规,存在资产不实、少计权益、多记亏损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巩固培育基础财源,尽力挖掘培养潜在财源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抓紧抓实财政收入征管,稳步提升财政实力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措并举优化支出结构,精打细算管好“钱袋子”,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刀刃上、紧要处。

(二)着力提高国有资产资金绩效。加快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抓好绩效运行监控,改进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和预算深度融合。要把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以提升资产绩效为目标,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导向,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财会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依法落实财会监督责任,完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针对财经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守住财经纪律红线,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偏差,切实提高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金昌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审计期间,按照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要求,坚持边审计边规范边整改的原则,督促2个单位上交非税收入及存量资金46.89万元,2个单位13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支出,2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9.57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2个单位清理撤销2个账户,2个单位追回违规报销差旅费900元,3个单位补记固定资产3282.04万元,5个单位进行账务调整。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45011万元,支出总量23252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7347万元,支出总量460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3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78358万元,支出总量8553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2828万元。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政策落实、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以及资金绩效、政府债券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财政局积极组织收入,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效,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一定进展,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及财政收支管理方面。2021年新增财政暂付款项4470.94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随事权移交,涉及资金536.83万元;未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92.97万元;超范围安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531.8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0.35万元分解下达不及时;市级专项资金6505万元未及时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缴不规范,涉及资金15.53万元;12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失效未及时修订;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过大。

(二)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未将预算安排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和发行费准确、细化列入对应项级科目;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衔接,支出科目差异较大。

(三)在绩效管理方面。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不到位;市级预算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制定保障民生及重点领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造成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三级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量化、不能可比可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采集2021年度市级财政一体化、部门财务原始数据,实现了70家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审计全覆盖,并对市残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1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在政策落实、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医疗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且存在赤字支出;1个单位未编报2021年度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2个单位未按规定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4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3.62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培训费6.41万元;4个单位超范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项目资金10613.41万元未及时支出,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方面。4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基本户资金120.68万元;5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划分不合规,涉及资金1442.21万元。

(三)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及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个单位未在定点保险机构购买车险,1个单位未执行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程序;1个单位租赁国有资产长期闲置,2个单位在用的通用设备超过配置标准数量上限;1个单位管理部分项目未履行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程序,支付签证变更款139.79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1个单位未按合同支付政府采购服务款项149万元;1个单位划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6个单位公务卡管理和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将当年产生费用列入下年度支出8.71万元,导致决算编制不真实;5个单位部门决算与会计账簿数据不符;15个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完善。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开展了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众救助、教育费附加、科技创新、生态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审计,并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分别对市、县区2018年至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结果看,还存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

(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面。2个单位挪用市级低保家庭供暖价格补贴、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共计6.24万元;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7.49万元;重大项目前期费下达不及时,涉及资金519.79万元;1个单位使用“双创”专项资金询价采购资料审核不严,内部询价采购流于形式,涉及资金7.74万元;无依据超标准预付住院押金。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方面。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的3个项目进展缓慢;教育费附加当年安排的个别项目资金全部结转,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涉及82万元;3个项目前期费结余54.86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金昌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效果不佳。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建设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已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1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部分内容未履行。

四、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金川河金昌市河西堡及宁远堡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越权审批,违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减少项目投资615.13万元;项目拖欠工程款;设计未进行招标,涉及金额71万元等问题。

对金铁集团公司2020年度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金铁集团公司已按照市政府2021年第9号会议纪要要求,将奖补资金余额1198.36万元用于补缴未分流安置职工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金。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二是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公告整改情况。

金昌市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按期完成整改。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责任,通过建立台账、日常督促、跟踪检查、对账销号、会议审定等方式,全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高质量整改、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着力完善制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市政府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作的《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2个问题,已整改70个,整改率97.2%,未整改到位的2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已整改金额30750.01万元,其中:上缴财政、缴纳公共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13658.1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3710.13万元,调整账务44.75万元,通过化解回收暂付款等其他方式整改13337万元;审计整改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政策16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3项。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责任。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在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开展审计整改推进年”活动,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审计人员,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逐项逐条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请市政府召开约谈会,向金川区政府下达审计整改《抄告通知》,组织专班深入县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召开专题业务会集中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对不达标的问题跟踪督办、约谈提醒,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审计问题整改,市委巡察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当做巡察必巡内容,有力推动审计问题“真整改、整改真”。

(二)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精准发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三)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于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要求,依法创造性印发《关于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处罚情况的通报》《关于认真做好审计查处问题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建立完善内控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于整改难度大或屡审屡犯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制度规定,着力从源头上补齐短板,更好发挥了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27个问题,已整改26个:

1.政策落实和财政管理方面落实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市国资委将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定,不再限定所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市建投公司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并于2021年8月向市财政缴纳股权分红收益172万元。政府股权投资管理不到位,未反映政府股权投资200万元的问题,市国资委已对国有股权投资建立台账管理,市国投公司已将该资金作为股权投资列入实收资本。

2.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1年10月,3个单位相关项目共支出1081.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精准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将项目结转资金作为2022年预算安排和存量资金收回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盘活统筹使用的问题,市林草局已将114.8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坐收坐支房租收入的问题,团市委2021年严格执行房租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的房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市殡仪馆在编制2022年殡葬收入支出预算时,已将支出细化到具体款项。

3.国库管理和资金支付方面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不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成政府采购的项目,执行国库直接支付。5个预算单位违规向实有账户划转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进一步规范资金划转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3个单位4个账户未及时清理注销的问题,2个单位已完成清理注销,1个单位由于未下达机构撤销文件,对账户暂时予以保留。公务卡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结算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对接银行清理公务卡重复信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公务卡报销和管理。

4.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6个单位未编制采购预算进行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已将复印纸、办公耗材等列入采购预算。26个单位报废固定资产577.53万元未及时处置的问题,14家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了处置,处置收入8.79万元已上缴国库,剩余单位正在积极推进资产处置工作。3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房产的问题,涉及单位将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手续。

5.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教师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截至2021年9月,市教育局已完成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3个,支出资金123.4万元。2个单位扩大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做调账处理,将6.12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违规报销差旅费1.76万元的问题,龙首公安分局已将收缴违规资金上缴国库,对违规报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未严肃问责,没达到处理标准,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1个单位内控制度尚未完善的问题,市公安局已出台3项内控制度,健全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1个单位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市委党校对经办人员进行工作约谈,从严审核公务接待报销。1人骗取低保资金3760元的问题,已将骗保资金收缴至金川区纪委。1个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的问题,市水务局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精准编制年度部门决算。

6.其他方面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金昌市预算绩效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将按照2022年预算编制和综合一体化系统建设情况,加快建设预算绩效综合管理系统。53家预算单位国库支付系统经济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2021年市财政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金昌市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强化督促管理,确保支付科目与实际经济业务一致。

 (二)重大政策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19个问题,已整改18个:

    1.昌县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方面。“六保”工作方案部分工作措施未落实落细的问题,永昌县在“六保”单项工作方案中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已将工作细化到具体部门,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未落实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问题,从2021年起,在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范围内,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保就业动态监测不够的问题,县人社局在“稳”和“保”两个关键上想办法、出实招,用活“线上线下”招聘矩阵,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动态监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未制定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问题,县发改局已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保市场主体“不来即享”扶持政策推进不到位的问题,县人社局已梳理“不来即享”事项57项,已推行8项“容缺受理”惠企政策,制定了政策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未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的问题,县政府将“助保贷”基金作为保市场主体的一项措施,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助保贷”业务。市场主体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县工信局推荐人员参加省上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制定人才培训方案,举办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管理培训班。保市场主体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县工信局开展了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考核评估,组织召开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座谈会,并就发展环境对2家企业开展实地调查考核。筑实产业链供应链未建立企业问题需求清单,未动态管理的问题,县商务局已对重点企业问题需求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向上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20万元,助力企业脱困。调入专项资金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永昌县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大力向上争取资金,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依法依规编制预算。财政暂付款化解压力较大的问题,永昌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暂付款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永昌县2020年底暂付款项化解方案,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化解收回暂付款12857万元,完成2021化解任务90.8%。

    2.永昌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问题,现已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制定资金落实计划,现已到位空缺资金2475万元。挪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9.24万元的问题,县发改局已将挪用资金追回并全额退还县财政。疫情防控观测点租赁费未进行科学测算和动态调整的问题,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随意撤消和变更集中隔离观察点会增加新的隐患和资金投入,按照原合同租金执行。

3.永昌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光伏扶贫电站收益30.7万元未及时用于扶贫的问题,永昌县已将光伏发电收益全部依规列支。自行采购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县政府对涉及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规范项目招投标和档案管理,保证此类问题“不贰过”。

(三)生态环境整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5个问题,已整改5个:

永昌县祁连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抽查复测实际治理面积小于结算面积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专业矿产勘察院并组织多方机构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进行了核查认定。3个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结算审核不细致,多计工程款及测绘费0.24万元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将多计工程款及测绘费全部追回,今后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收回的多付工程款38.63万元未冲减工程支出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坚决杜绝不按进度支付和多付工程款问题。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不合规和项目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对原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履行采购项目审批程序,坚决避免招标漏项及随意增加工程问题。

   )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21个问题,已整改21个:

1.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不准确,违规减免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已收回4 家企业违规减免的养老保险费33.13万元,另2家企业总部在北京,经请示省审计厅,对异地管辖划型不准确的暂不清收。死亡退休人员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已全部追回12名已死亡退休人员多领取的养老金26.6万元。省内和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已全部追回33名退休人员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金124.3万元。1家企业未按照规定比例划转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问题,2021年6月省财政厅与市国资委签订金铁股权划转协议,按市国资委持股1600万元的10%,划转省财政厅160万元,同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的问题,甘肃银行金昌支行已执行优惠利率,补记保险基金存款优惠利息收入9.12万元。社保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因社保信息系统及数据的管理和维护权限在省人社厅,市社保中心在操作权限内,清理垃圾和冗余数据,同时,积极向上沟通衔接,增加功能模块和大数据比对,完善参保信息。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金昌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穿底”,未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的问题,市医保局印发《金昌市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预警和干预暂行办法》,制定下达医保总额控费指标,强化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彻底解决基金“穿底”问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不合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医保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金昌市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扩大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大幅提升两病门诊支付限额,简化报销手续,门诊统筹覆盖率大幅提升,有效推进医保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问题,市医保局向三家医院下达《扣款通知书》,扣除违规医疗服务收费4.69万元。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分解住院规避控费的问题,市医保局组织专家对涉嫌分解住院病例进一步核实认定,向两家医院下达《扣款通知书》,扣除违规报销费用4.34万元。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的问题,市医保局提请市政府印发《金昌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DRG付费省级试点,完成532组病种分组、权重费率的测算,于2021年9月底正式付费运行。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封闭运行的问题,市政府成立移交管理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市医保局与金川集团公司签订《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移交金昌市市级统筹管理协议》,自2021年6月起,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纳入市级统筹管理,补缴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13119.01万元。医保处罚程序不合规,罚款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市医保局将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保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并及时将罚款上缴国库。医保政策性文件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市医保局已起草修订了《金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待国家和省医保局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行审核印发。医疗服务协议签订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市医保局已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省局范本修订了协议内容,并于2021年3月底与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新修订的协议。未制定和执行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问题,市医保局参照全省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经科学测算,已形成8100多项医药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意见初稿,待征求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城镇职工医保部分历史关键数据无法查询的问题,市医保局已协调技术公司对数据进行恢复,可实现查询。

    3.住房公积金审计方面。封存账户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清理封存账户850余户,逐步清理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单位和个人信息。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报告中反映的2个问题,由于客观实际情况及历史遗留等原因还需持续整改。

 (一)土地出让金长期挂账5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由于资产涉及司法问题,需要重新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至今尚未收回。

 (二)永昌县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低于法定限额的问题。因永昌县财力紧张,出资方永昌农商银行不愿再次注资,资金尚未筹措到位。永昌县已将需补充的资本金列入2022年预算,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补充完成。

对以上问题,审计机关将依照新修订《审计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30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主动完成整改,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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