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
甘农财发〔2026〕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相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统筹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推动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及补助资金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月20日前以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寄送至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08号,730020)。
附件:1.甘肃省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2.甘肃省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资金分配表
3.甘肃省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6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省级专家组指导名单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