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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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四位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将实施一批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的更新项目,其中在民生项目,将着力抓三件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统筹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
通知明确,提升工程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
提升无障碍设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障碍内容的编制深度,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具体要求;推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抓好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施工,督促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开展专项体检,鼓励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以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等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居住建筑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专项体检对象和范围,摸清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等通行设施以及无障碍厕所等服务设施底数,排查城市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问题台账。
加强体检结果应用。以城市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目标任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年度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加装电梯;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车位。
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无障碍专项体检评估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信息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数字化平台,提升无障碍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此外,通知提出,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完善竣工验收管理,落实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知强调,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敬老月”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2.28 宗边
“楼上扯根线,楼下来充电”,老旧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既影响公共生活空间,又存在安全隐患。近日,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开展了“告别‘飞线’充电 共享充电桩 让文明满格”文明充电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 增强意识
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的惨痛教训,对电动车火灾的成因及危害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居民深入了解电动车火灾的严重后果,并呼吁广大居民“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造成安全隐患,流下悔恨终生的泪水”,同时介绍了共享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以及使用方法。
加强监管 长效常治
工作人员边检查,边劝改,边宣传,针对单元“飞线”充电情况逐一排查,对违规“飞线”充电的车主进行提醒劝阻,告知其“飞线”充电的危害性,“电线经过暴晒会老化,容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咱们小区就有共享充电桩,每度电两毛五分钱,您可以去那充电”,网格员小闫对胡姐说道。社区携手居民拆除“飞线”,共筑安全防线,维护安全秩序。
实地勘察 增加设备
目前,辖区内安装了21处共享充电桩,分布在各小区居民楼前空地,配备了充足的充电端口。居民们只需扫码支付,即可轻松为电动车充电。王大哥是金辰丽苑的老居民,电动车是他日常出行的必备工具,为了充电,他从家中拉出长长的电线……这种充电方式不仅让他自己提心吊胆,也引起了邻居们的不满和担忧。
自从小区里安装了共享充电桩,王大哥的烦恼一扫而空。他将电动车就近停放在指定区域,通过简单的扫码,就能轻松充电。王大哥感慨地说:“现在充电既方便又安全,再也不用担心电线引发火灾了。”
今后,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社区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破解“飞线充电”问题,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以最有力的举措保障“飞线充电”治理稳步快速推进,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
9月6日早上10点多,在金川区桂林路街道昌福里社区的党群物业服务站,一阵电话铃声在网格物业员杨清花的办公桌上响起。
“好的,我明白了,我这就联系网格物业员为您解决。”杨清花一边回应着,一边迅速将情况记录下来。挂断电话,她立即致电当天值班的其他网格物业员,麻利地说明了情况,从接到电话起,前后不到1分钟,她又把电话打回给刚刚来电的号码。
采访期间,记者注意到,从居民反映问题,到党群物业服务站登记、协调工作人员,再到彻底解决问题,只用了不到半天时间。杨清花告诉记者:“我们每天都会把居民反映的问题登记下来,并立即协调当天值班的网格物业员上门查看情况。网格物业员会把现场情况拍照后发到我们的‘一家人’微信群里,然后由党群物业服务站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为居民解决问题,通常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能解决。”
居民小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细胞”,小区的物业服务,直接关系到居民幸福指数和基层治理成效。如今整洁便利的社区环境、迅速响应的物业服务,为27区的居民群众带去了满满的幸福感。而这份幸福感,源自于桂林路街道党工委的一次创新尝试——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试点工作。
以党建引领,解决居民群众“烦心事”
前些年,昌福里社区27区虽属于新建小区,但物业服务频频遭到业主诟病;昌文里社区25区属于典型的老旧小区,也长期存在“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杂乱无序的生活环境,是辖区居民群众经常反映的“烦心事”。群众的“烦心事”就是街道和社区的“操心事”,如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让社区从频繁为物业“兜底”中脱身,提高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成为了桂林路街道党工委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
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不高,得不到居民群众认可怎么办?桂林路街道在摸索创新的基础上,逐渐拿出了方案。2022年底,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党工委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原则分类施策,在昌福里社区27区推行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管理整建制融合试点,在昌文里社区探索推进社区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新模式。经过一年的试点推进,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得到有效缓和,长期以来业主反映物业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业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也得以改善,推动形成了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四位一体”协同发力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一点发芽,全面开花。2024年,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党工委在充分总结深度融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辖区的27个小区,7个零散楼栋采取整建制、治理式、公益式、自管式融合方式,全面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我们坚持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对辖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分类推行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深度融合治理模式,从解决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物业梗阻问题和‘关键小事’入手,构建党的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四位一体’协同发力的社区治理共同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更为精细的一网统管,让物业真正成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力量,更好地回应居民关切。”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丹介绍说。
整建制融合,打造基层治理“新引擎”
近年来,桂林路街道党工委立足27区实际,以建强一个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共同家园、组建一支高效队伍、建立一套闭环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推进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在体制、队伍、阵地、服务、议事等五个方面深度融合。
在体制融合方面,推行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物业服务站总监,物业服务站站长担任社区党委副书记。在队伍融合方面,充分整合网格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力量,选聘网格物业员13名,实现一网统管。在阵地融合方面,积极对接物业公司,共同打造居民活动室6间,为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办理、物业服务、图书阅览、棋牌娱乐、健身颐养等服务。在服务融合方面,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办理”,建立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代办、卫生保洁、矛盾纠纷调解等制度,及时受理和解决居民群众诉求。在议事融合方面,实行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审核制度,推动决策事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社区物业整建制融合,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解决在基层,构建了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四位一体”协同发力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昌福里社区27区7栋居民赵春玲告诉记者:“以前我们走廊灯坏了,向物业反映后,需要好几天才能维修好。现在物业和社区融合,我们在网格群里反映后,基本上当天报,第二天就能修好,太方便了。以前小区的卫生虽然做得也挺好,但现在明显感觉更精细化了,管理也做得更好了。现在党的触角延伸到我们居民的生活中来了,让我们也切实感受到了党领导的好处。”
公益式融合,开启物业服务新模式
昌文里社区25号小区属于典型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破旧,配套功能不全,靠以前社区自管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日常需求。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充分论证社区党委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可行性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社区物业公益式融合模式。在街道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老旧小区一步步变得整洁崭新,居民群众的脸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笑容。
在管理运行方面,昌文里社区充分吸收辖区待业、低收入人群到物业企业就业,聘请专业人才经营管理,设立零散楼栋物业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下,实行市场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在服务居民方面,主动吸纳小区内热心群众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组建“康乐暮年”“史大叔”等志愿服务队,提供家政、家电维修、文化娱乐、矛盾纠纷调解等多元化点单服务。社区物业公益式融合,很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也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居民物业费缴费率达80%以上。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外,积极投入改善小区环境和维护文体设施,实现了老旧小区从无人管理到精细服务的“华丽转身”。
针对高层居民微信群反映楼下充电桩长期无人维修问题,社区党委召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充电桩第三方运营商召开协商议事会,运营商承诺立即购置新设备,对所有损坏设备彻底更换和维修,并对所有设备按顺序进行标号,定期做好日常维护。现已全部更换完毕,所有充电桩都可正常使用。
针对业主委员会反映地下车库多处漏水且无人维修问题,社区党委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施工方、业主委员会代表,实地查看地下车库漏水点位及问题。经过现场查看和讨论,物业公司表示立即排查,确定漏水原因后研究制定维修方案,现已维修处理8处。
针对居民反映地下车库灯光暗淡问题,社区党委召集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进行座谈协商,物业公司立即购买新的T8管照明灯,进行彻底更换和维修。现已更换完毕,共计更换298套T8管,并在灯光不够明亮处增加50盏长明灯,提高了地下车库照明率。
针对业主委员会反映小区内个别消防器材缺失、过期等问题,社区党委牵头,召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进行座谈协商,物业公司立即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缺失和过期的灭火器材配备和更换,并承诺每月按时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确保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可以正常使用。现已对1580处室内消防设施及地下车库消防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缺失和过期的灭火器材已全部配备和更换。
……
通过街道、社区党委牵头,物业公司、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及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协商议事会,一个个长期困扰居民群众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从“烦心事”到“开心事”,从“长期不满”到“幸福满满”,桂林路街道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还在延伸着“微触角”,正不断地将服务送到居民“心窝”里,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2023年,我市金川区昌安里社区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自开展完整社区建设以来,市住建局聚焦辖区内小区住宅老旧、基础设施破损、活动空间短缺、社区功能薄弱等问题,通过城市体检精准定位社区建设自身优势,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龄友好完整社区。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1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改造辖区内老旧小区楼栋主体及基础设施。目前,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楼栋主体改造已完成,正在进行辖区内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施工。二是结合“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在香格里拉小区配套建设笼式足球场、3人篮球场等体育健身场地,丰富群众休闲健身场地。三是对辖区内现有2所幼儿园进行美化提升,开设3个托育班,实现幼有所教、幼有所育。四是采取“企业+个体”等方式,在金盛华城、香格里拉、宜和居等小区设置了三处社区助老餐厅。五是就近提升改造了两处卫生服务站,形成一中心两站的社区阵地服务布局,实现了家门口的“零距离”服务。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坚持以群众视角问诊寻方,对照完整社区建设标准,深入挖掘和总结昌安里完整社区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做法,逐步提高我市完整社区覆盖率,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提升群众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