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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全国两会期间,“城市更新”再次成为热议焦点。3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抓好这项工作,目的就是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同时强调要从“抓体检,找准问题”“抓项目,解决问题”两个方面抓好落实。通过精准体检联动更新项目,既擦亮城市形象的“面子”、又夯实民生发展的“里子”,是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重点课题。
先“查体”再“开方”,建立由体检到更新的闭环路径。城市体检需要综合大数据分析、居民问卷、专家评估、发展研判等方式,精准识别城市安全隐患、公共服务缺口、文化保护盲区等痛点问题,判别影响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城市体检查找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发展方面短板弱项,就是下一步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抓手。
抓项目解难题,民生、发展与安全并重。惠民生,要从“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因地制宜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扩大城中村改造范围和规模,聚焦“一老一小”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还要关注和鼓励居民自主更新老旧住宅,如杭州、北京等多地都在积极探索。这种“政府引导、居民共治”的模式,既破解了资金困局,又唤醒了居民的共建意识。促发展,通过老旧厂区、街区等的更新改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激活“沉睡资源”推动产业转型,激发创新创业,撬动消费升级。防风险,要将地下管网改造、防洪排涝工程等纳入“安全工程”,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努力实现生命线安全监测全覆盖。
重视规划支撑,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各地应紧密衔接城市体检,科学制定实施性强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统筹、系统谋划、近远结合,储备和实施一批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的更新项目,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等综合效益。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3.13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分院院长 范嗣斌
一、事项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按照《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9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府政务服务、提升行政能力,方便符合条件群体申请公租房,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拓宽受理渠道、强化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归并材料表单、缩短办事时限,构建公租房申请“一表申请、一网核查、一窗办结”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大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适用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区)办理辖区内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业务。
四、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申请公租房线上办理,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受理模块,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表单的方式,推进申请公租房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2.线下办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承担业务集中办理职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五、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省住建厅
配合部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大数据中心
六、重点工作
(一)统一标准“一表申请”。要实现申请人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或者线下受理窗口填写等方式,采集申请家庭信息、跟踪办理进度、查询审核结果。各级审核人要对照“一表申请”内容,核验申请人信息,一次性反馈审核结果。
(二)高效联动“一网通办”。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异地事项跨域办。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申请公租房核查数据方面提供支持,实现数据共享、并联核验,推动构建信息核查一张网机制。通过数据并联,快速高效实现对申请公租房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房、婚姻、车辆、社保、低保低困、学历等信息的核验,生成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审核结果。
(三)优化服务“一窗受理”。各地要将申请公租房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线下“只进一门”,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四)群众咨询“一线应答”。各地要围绕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梳理申报条件、审核标准、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申请表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录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服务。
七、申报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材料
3.申请人婚姻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不动产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证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低保低困、残疾、优抚对象证明材料
8.申请人学历证明
9.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1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车辆信息
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公积金证明
1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商注册情况
14.申请人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是重要民生工程。按照省住建厅《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我市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15部。目前,15部加装电梯正在办理使用登记证,预计11月上旬投入运行。届时,老旧住宅将迈入“电梯时代”,居民实现“一键到家”,出行更加便利。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督促区房管所做好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提前谋划2025年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切实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2024年,金昌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个,112栋4398户,概算投资约2.06亿元,整合为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建设。其中:金川区2024年滨河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改造老旧小区4个,68栋2658户,概算投资约1.36亿元;永昌县十五号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改造老旧小区7个,44栋1740户,概算投资约0.7亿元。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正按计划有序实施。
春光明媚时节,金昌市金川区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瞄准节点目标,紧抓施工进度,全力加载项目建设“进度条”。
在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一幢幢高楼成排耸立,运输车辆和建筑工人们穿梭于楼群之间,全力以赴推进装饰装修、机电管安装、室外总图等重点工程施工,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金昌市重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和精致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估算总投资近12.4亿元,涵盖住宅、商业、幼儿园、社区等多元业态,建成后将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进度90%、机电管安装工程进度80%、室外总图施工进度55%,整体工程完成率达85%。
“项目广泛推进科技创新活动,智慧工地建设,智能设备应用等,有效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以高效优质的项目品质,打造质量过硬、人民放心的民生工程。”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助理姚建卫告诉记者,“目前项目已取得了阶段性突破,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要求,7号地块工程将于2024年6月竣工交付,工期紧、任务重,公司将继续发扬央企担当,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让市民早日住进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