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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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筑基 打造新时代“好房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这一部署为房产品供给升级与人居品质提升划定了清晰路径。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部分市场主体在建设“好房子”过程中,将资源过度倾斜于建筑立面、入口形象、下沉式景观等显性展示环节,以此吸引消费者眼球、提升市场宣传效果,却对房屋渗漏、厨卫异味、空间噪音、墙体开裂、管网堵塞等基础质量问题重视不足。此类看似细微的工程瑕疵,不仅直接降低居民日常居住体验感,更可能埋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潜在隐患,与住房的核心使用价值相背离。因此,需完整准确把握“好房子”的深刻内涵,始终坚守住房产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秉持让购房者“一套好房、一生心安”的初心使命,切实将住房建设的重心回归到使用功能与品质本质上来。

新时代“好房子”建设,必须以硬核的内在品质筑牢人居基础。首先需聚焦房屋工程质量底层要求,解决不漏、不臭、不吵、不霉、不堵、不裂,防盗、防灾、防火、防电、防摔、防撞等问题,让居民住得省心、安心、放心。继而,统筹推进空间集约、低碳绿色、智慧服务、高效运维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满足居民对舒适、健康、便利等的品质居住需求。

当然,简洁大气的建筑立面、宜人舒适的公共空间、人性化的景观环境、地域特色的建筑文化,不仅能提升居民居住体验,还能融入城市高质量建设,成为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好房子”建设,必须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基础,以精致、人文、颜值为品位提升,实现内在质量、实用功能与外在形象的共同发展,既经得起日常使用的检验,又能契合居民对居住美学的期待。

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形成协同合力。政府层面应健全“好房子”建设标准体系,强化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推动住房品质提升制度化;开发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应加快转变发展模式,从营销驱动转向品质驱动,加大隐蔽工程、基础工程等核心环节的投入,将品质理念贯穿住房设计、建设、运维全周期,统筹内在品质与外在形象,建设更多新时代“好房子”,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兼顾增量建设与存量更新,完善标准规范,强化科技赋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供给,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坚实支撑。

意见明确,到2030年,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取得显著进展,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有效支撑住房品质提升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

意见同时明确了完善住房建设标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广应用好材料、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提升运维服务水平、推动既有住房更新改造、强化科技赋能、完善产业支撑8项重点任务。

根据意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用好相关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好房子”推动力度;引导企业加快满足市场需求的住房项目建设,发挥行业学协会作用加强标准政策培训与技术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1.05 宗边


金昌市一处危旧房改造项目封顶!234户家庭实现安居梦

11月3日上午,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完成楼顶浇筑,金昌市2024年(8号区)八冶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锦鸿家园小区正式封顶,标志着承载234户百余户家庭“安居梦”的工程迈入新阶段。

8号区八冶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位于金川区金川路以南、天水路以东的老城核心地段,总占地1.85公顷,总建筑面积近4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项目建成后,规划绿化覆盖率30.04%,配套充足的车位,并实现小区人车分流,保障住户安全的同时也能使小区的环境更加整洁舒适。

八冶(金昌)置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耿保辉介绍,“项目预计明年8月左右完成整体建设交付业主使用。自开工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标准,通过整合新技术,针对性解决了金昌地区危旧房‘渗漏、能耗高、环境差、施工慢’四大痛点,实现了防水耐久化、能源绿色化、空间宜居化、施工高效化的目标。”

封顶当天,不少居民自发前去见证。“以前,这里因建成时间久远,房子狭小,出现墙体开裂等问题,这个民生改造项目圆了我的‘安居梦’。”居住二十年的马仁说。68岁的张磊则期待小区早日享受到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体验丰富的社区活动,增进邻里感情。

耿保辉表示:“后续公司会严把质量关,加快推进装修、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民生温度,温暖每一位居民的心。”


金川区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地块顺利开工

10月8日,金川区2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地块建筑物拆除完毕,项目正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此次征收拆除工作的顺利完成,凝聚了各参建单位的攻坚合力与一线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是政企同心、干群携手破解民生难题的生动注脚,更是金昌市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城市更新的缩影。

项目征收拆除工作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情况杂”的严峻考验,其范围涵盖10栋住宅楼246户居民及1栋商业楼,且该片区情况复杂,部分群众对政策不理解、历史遗留问题多、居民安置诉求多元,导致推进阻力加大。为应对挑战,各方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一户一策、一楼一方案”的精准策略,全力开展攻坚。

工作组坚持“政策先行、群众至上”原则,全员下沉一线,累计入户走访千余次,耐心讲解政策,获取群众理解支持。针对居民合理诉求,建立“诉求收集-分类处置-跟踪反馈”闭环机制,联合多部门化解产权纠纷、安置等难题30余个,以“保姆式”服务打消居民顾虑,顺利完成拆迁对象的搬迁。

在征收拆迁的关键阶段,工作人员白天奔走现场协调矛盾,晚上梳理进度、研究对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的顺利开工,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重要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金昌市以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迎难而上、善作善成的过硬作风,为金昌市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篇章贡献了建投力量。


甘肃金昌:筑巢引凤暖民心 城乡共绘安居图

安居乐业,民生之本。在金昌市,“住有所居”不仅是政策目标,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一幅生动图景。从保障性住房建设到新农村改造,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到人居环境优化,金昌市以民生为笔、以实干为墨,书写着“居者有其屋”的幸福答卷,为城乡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保障性住房:为新市民筑起暖心巢

金川区保障性住房内配备的生活设施。

在金川区金贵四巷深处,五层楼高的金川区保障性住房巍然矗立,米白色墙体与湛蓝天空相映成趣,楼宇间错落的玻璃窗折射出温暖光影。走进里面,有单人间、双人间以及4人间多种房型,更是配备了电视、电冰箱以及洗衣机等多种生活设施。

“我刚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以前租房总担心房东涨价,现在有了保障房,心里踏实多了!”从平凉来金务工的何叶新说。

近年来,金昌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破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的“关键一招”,通过统筹规划、智慧管理和政策扶持,构建起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全市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稳步推进,总房源达1656套,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到位4066万元。金川集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新建2栋公寓式宿舍共1064套,总投资4.673亿元,当前主体封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10月底竣工,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金昌经开区项目新建3栋住房,包含340套住宅型及164套宿舍型,总投资2.208亿元,其中1#、3#楼已封顶,2#楼正进行主体施工,预计明年10月份竣工;金川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88套保租房已竣工投用,总投资1706.9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金昌市在建设中突出“职住平衡”理念,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建非住宅,将项目优先布局在交通便利区域,并配备全套家具家电、5G网络和便民电梯,执行民用水电价格,让保障房真正成为“拎包入住”的安居之所。

新农村建设:绘就宜居新画卷

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嘴村双向六车道的柏油路取代了昔日的沙土路

走进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嘴村,一幅田园与现代交融的画卷徐徐展开,双向六车道的柏油路取代了昔日的沙土路,白墙灰瓦的新式农宅错落有致。这个曾经的“落后村”,如今已成为全市乡村建设的样板。

65岁的白兴全是村庄变迁的见证者。两个儿子在新居民点各建了一院住房,父子三户比邻而居。“以前一大家子挤在平房里,现在虽然各有各的空间,但串门却走两步路就到了!”他抱着孙子站在自家小院里,满脸欣慰地说:“这日子,攒劲得很!”

自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以来,金昌市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农村为腹地,统筹空间布局和城乡规划,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三种分类,依据规划分步进行建设。

2024年,全市共拆除破旧农房1305院,新建1971院,配套道路硬化、污水处理等设施,真正实现“建一片、成一片、美一片”。

通过努力,金昌市农房面貌显著提升、农房安全性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可靠、村容村貌持续美化。同时,新建居民点配套建设了道路、供排水、垃圾收运设施,既方便了群众生活,又美化了生活环境,人民幸福感不断提高。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从“忧居”到“优居”的跨越

“以前住土坯房,下雨就担心塌墙。现在的新房亮堂又安全,养花种菜都舒心!”在永昌县河西堡镇沙窝村集中安置点,村民李玉梅热情地展示着自家新房,只见客厅宽敞明亮,厨房里燃气灶、抽油烟机一应俱全,卫生间铺着瓷砖,热水器24小时供应。

2023年,河西堡镇沙窝村194户村民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支持下,告别山脚下的老旧平房,搬进毗邻工业园区的新社区。

永昌县河西堡镇沙窝村集中安置点

沙窝村的蜕变是金昌市避险搬迁工程的缩影。当地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蓝本,邀请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量身定制方案,坚持“群众意愿优先”,最终形成“依路而建、产居融合”的布局。新居不仅通水、电、燃气和供暖管网,还配套卫生服务站、学校和体育公园,实现“村民”向“市民”的无缝过渡。

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是一项事关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是建设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务实之举。2024年,全市1297套集中安置房已全部入住,2025年计划实施搬迁948户,新生活正迎面而来。

从保障性住房的暖心巢到新农村的美丽画卷,从地质灾害区的“忧居”到新社区的“优居”,这份成绩单背后,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诠释。金昌市以“住有所居”为纽带,将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人住得安心、舒心、暖心。

国家标准执行在即——各地多措并举打造『好房子』

随着“好房子”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实施进入倒计时阶段,一场覆盖全国的居住升级行动正全面展开。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有北京、山西、江苏、贵州、四川、山东等近十个省市结合地域特点,从标准制定、土地供应到建造工艺全链条发力,构建高品质住房建设体系。

注入“智能基因”

在北京丰台的一个实体样板间内,当体验者轻触玄关处的智慧屏,室内灯光瞬间切换为“归家模式”,窗帘自动拉开,中央空调已提前将室温调节至24℃;室外游乐场装上全景摄像头,连接户内智慧大屏,家长通过查看屏幕,孩子在哪儿玩、和谁玩都一目了然,既能安心刷剧做家务,又能随时切换“照看模式”。

这些场景并不是科幻电影中的画面,而是“好房子”落地后生活中的日常片段。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具体对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方面给出规定。规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随着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住房消费的基准线得以实质性提升。他认为,标准将推动市场产品供给向多元化、差异化方向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空间,满足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

3米层高、100%的超高得房率,正成为更多房子的标配。越来越多的房企正将“智能基因”注入住宅开发,让每一个空间都成为智慧生活的交互节点。除此之外,从规划施工到交付入住,智能化正贯穿住房建设全生命周期。

近日,记者在建设中的上海徐汇滨江“西岸誉府”项目施工现场看到,该项目应用了数字回弹仪、智能楼板检测仪、钢筋检测仪等智能建造设备,同时也在广泛使用BIM(建筑信息模型)建模、三维可视化工具、程序自动检测等技术。

“这些智能技术的应用,不仅有效提升了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率,也大大降低了安全风险。”工程人员介绍说,企业不仅要对当下负责,更要对未来负责,让每一位业主都能住得安心、放心。

地方性标准相继出台

实际上,当下已有越来越多的省市相继出台关于“好房子”的地方性标准。不久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对外发布《贵州省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导则》从总则、基本规定、健康舒适、安全耐久、绿色低碳、生活便利、智慧科技、环境宜居等方面对贵州省高品质住宅的设计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其中,针对单元设计、户型设计、户内环境、车库设计以及安全耐久等方面,《导则》提出了高于现行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硬性指标要求。例如,要求每层户数不超过4户,二层以上住宅设置电梯,住宅最小层高不小于3.0米,车库内主车道净高不小于2.4米等。

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明确增加室内空间。例如,厨房操作台面长度要大于3米,灶台前要留出至少1米宽的走动空间。在质量安全方面强化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延长关键部位保修期,如电气管线、防水工程等隐蔽部分保修10年。同时鼓励在户外设置风雨连廊、架空层、下沉庭院、屋顶花园等多种形式的空间场景。

四川则是发布我国首个“好房子”评价体系——《四川省好住房评价标准》,包括交通与配套、安全与质量、功能与空间、舒适与健康、绿色与低碳、智慧与便捷、运维与物业7大一级指标,并设立“创新加分项”。例如,将高空坠物、防滑防水等细节列为“一票否决项”,倒逼全周期安全管控;将无人机配送、家庭云等前瞻技术应用设为加分项,推动住宅智慧绿色引领未来。

高品质供给成新增长点

当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评价标尺时,“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已成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更是政策持续发力的核心方向。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表示,目前市场上购房需求依旧旺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十分强烈。随着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将有更多契合需求的好产品,购房潜力也将随之逐步释放。

“以‘好房子’为核心的高品质供给将成为住房市场的新增长点。”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与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宏表示,不仅新建住房在朝着“好房子”的方向迈进,越来越多的旧改项目也将纳入“好房子”的范畴。在他看来,在旧房改造过程中,遵循“好房子”的标准,能够显著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房产的价值。

“房地产行业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张宏表示,好房子标准的实施将促使存量房市场进行优胜劣汰,推动房地产市场向“高质量、绿色、智能”方向发展。

在此背景下,针对旧改“好房子”的资金来源问题,张宏建议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居民自筹资金以及社会力量投资等多种渠道,避免单一资金来源带来的压力。另外,建议在未来新建住宅中逐渐增加独立产权住宅的市场化建设比例,减少共有产权住宅的市场供应数量,在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确保旧改“好房子”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摘自 《经济参考报》 2025.04.23 记者 梁倩 郑钧天 张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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