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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4月21日,市企融合发展调度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国开主持会议。
马国开强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抓好问题落实,主动作为、积极沟通,统筹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尽快完成金川镍钴检测中心河雅路计量站土地出让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维护好公司和村民双方权益。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重点项目开展现场“一对一”帮扶指导,研究解决制约企业环评审批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力推进重点任务,找准发力点,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市企融合落地见效。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市企融合联络办职责,协调市直各部门和金川集团公司,强化清单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对单交账。要着力提高服务意识,树牢“产业优先,企业家老大”理念,坚持实干为要,优化工作流程,做到“案无积卷,事不过夜”,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推动市企合作项目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市企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上,市发改委汇报了2025年市企融合年度重点任务、需协调解决事项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金川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作主题发言。
4月21日,我市召开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暨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专班会,会议听取了“两区”建设近期推进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明确后续工作举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国开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发改委负责人汇报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工作情况。
马国开强调,要聚焦重点推进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难易程度,逐项推进,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要勇于探索创新机制,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打造契合自身且特色鲜明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明确目标打造亮点,县区要高度重视,对已确定的“样板”点位深度梳理、精心打磨,为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现场推进会观摩作准备。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总结、提炼“村居融合”“土地托管”等既有经验模式,塑造城乡融合新亮点。要多措并举宣传成果,发挥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我市以城乡“空间、产业、生态、公共服务、文明创建、社会治理”六融一体为核心的融合发展路径,讲好金昌“两区”建设故事。要强化统筹调度清单,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全力推进“两区”建设。
4月17日,兰张三四线高铁武张段金昌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和专用线设计方案汇报会召开。市委书记王方太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国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华,副市长张恒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秘书长吴春明参加并围绕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金昌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是高铁金昌段的重要配套工程,承载着全市人民的热切期待。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一盘棋”意识,始终把高铁及配套工程建设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把蓝图变为现实。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立足便民惠民,坚持节约集约,突出科学高效,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统筹做好布局效果提质、交通组织提效、设施建设提速、绿化亮化提升等内容,最大程度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紧盯高铁整体建设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用地征拆、补偿安置、资金筹措,加大汇报协调力度,加强各类要素保障,确保综合客运枢纽及专用线高标准按期建成投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坚持把“勇当先锋”的要求贯穿到项目设计、建设、服务、保障的全过程中,强化统筹调度和跟踪问效,加快全流程进度,抓实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会上,金川区政府汇报了项目整体推进情况,市自然资源局汇报了专家评审会议情况,设计单位分别汇报了方案成果主要内容,相关部门单位作了发言
4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国开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辅导,副市长王文华出席并通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集中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永昌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川集团永昌铜业有限公司代表作表态发言。
马国开在《坚守安全底线》专题辅导中强调,要牢记领袖嘱托,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全局视野深化思想认识。面对复杂工作,精准把握关键环节,提升工作实效。
马国开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覆盖事故风险领域,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改,提升排查工作的专业性与精准度,确保隐患无处遁形。要周密部署五一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围绕交通出行、景区景点等关键领域,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准备。要未雨绸缪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水务、住建等部门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将防汛备汛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聚力打造“五城”使命任务,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纵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全力办好省列、市列为民实事,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昌。
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聚焦“当下改”,强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加强常态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清零销号。要聚焦“全面治”,强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打好整改“组合拳”,确保各类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聚焦“长久立”,强化系统施策、建章立制,通过整改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要聚焦“大改善”,强化重点攻坚、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坚持扩绿不停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不断增厚全市“绿色家底”。要坚持兴绿不松劲,适度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要坚持护绿不懈怠,全面夯实林长制责任,全流程、全周期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
4月7日,2025年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5年金昌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肖进银、宋磊、张恒山、王文华参加。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以“食安金昌”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持续强化源头管控,紧盯食用农产品、乳制品和肉制品、校园食品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食品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拓展覆盖面、提高有效性、增强约束力,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各环节、全过程安全关口。要持续强化风险防控,聚焦养殖场、屠宰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常态化进行风险会商、定期调度、明察暗访、督促落实等风险隐患排查,用好国家、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和“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台账,健全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管控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要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市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合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