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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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笔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欢迎来到“全国文明城市”“镍都”金昌参加2026年金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综合管理类(A类))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考点及地址

(一)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龙盘巷4号,考生从东门进入考点。

(二)金昌市第一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10号,考生从南门进入考点。

(三)金昌市第三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青岛路昌慧巷16号,考生从南门进入考点。

(四)金昌市第五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庆阳路16号,考生从正门(东南门)进入考点。

(五)金昌市第六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宝星里5号,考生从东门进入考点。

(六)金昌市第七中学,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66号,考生从正门(南门)进入考点。

(七)金昌市龙门学校,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55号,考生从东门进入考点。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00至2026年3月29日9∶00,请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下载打印,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必备物品

(一)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

(二)准考证:纸质版(不得在准考证正、反两面书写或涂改)。

(三)考试用品: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试文具统一配备,考生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环(手表、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相关要求

(一)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场。

(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题本(两科合订本)考前发放。第一科目考试结束后,收取第一科目考试答题卡;第二科目考试结束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

(三)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对双方均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点出行建议

为保证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市招聘办规划以下三种出行方案:

(一)市、县、区爱心公交专线安排

金昌市区爱心公交专线安排

1.金昌饭店专线1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昌饭店、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人和宾馆、锦都酒店、88如家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2.金昌饭店专线2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昌饭店、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六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人和宾馆、锦都酒店、88如家酒店、爱格假日商务酒店、金豪公寓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3.金昌饭店专线3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昌饭店、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人和宾馆、一露阳光宾馆、IU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4.金昌金汇专线1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汇大酒店(商会大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金水岸宾馆、大漠金酒店、名仕汇国际酒店、金豪公寓酒店、爱格假日商务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5.金昌金汇专线2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汇大酒店(商会大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金水岸宾馆、大漠金酒店、名仕汇国际酒店、IU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6.金川宾馆专线1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川宾馆(公司一招)、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88如家酒店、锦都酒店、一露阳光宾馆、IU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7.金川宾馆专线2号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金川宾馆(公司一招)、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爱格假日商务酒店、金豪公寓酒店、名仕汇国际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8.宜必思酒店专线1号线

(1)起始点及终点:宜必思酒店、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全季酒店、云裳精品酒店、一露阳光宾馆、锦都酒店、88如家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9.宜必思酒店专线2号线

(1)起始点及终点:宜必思酒店、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

(2)运行时间:6:30发车一次。

(3)途径酒店:全季酒店、云裳精品酒店、IU酒店、名仕汇国际酒店(住宿考生可于6:30前在酒店门口等候途径公交车一并乘车前往考点)。

永昌县城送考公交专线安排

1.华腾·翡翠湾臻品酒店专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华腾·翡翠湾臻品酒店—瑜丰商务宾馆(永昌君豪酒店)—永昌大酒店—嘉丽商务宾馆—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早上共发2趟,5:30集中发车一次、 6:00集中发车一次。

2.锦丰大酒店专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锦丰大酒店—永昌金汇国际酒店—佳丽商务宾馆—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早上共发2趟,5:30集中发车一次、 6:00集中发车一次。

河西堡镇送考公交专线安排

1.金化宾馆专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河西堡金化宾馆、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早上共发2趟,6:00集中发车一次、 6:15集中发车一次。

2.冠元酒店专线

(1)发车点及到达考点:河西堡冠元酒店、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金昌市第七中学、金昌市龙门学校、金昌市第五中学、金昌市第六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

(2)运行时间:早上共发2趟,6:00集中发车一次、 6:15集中发车一次。

(二)市区内公交出行建议

1.金昌市金川高级中学,可乘坐2路、6路、8路、9路公交车紫金广场东口站步行至东门。

2.金昌市第一中学,可乘坐1路公交车市一中站直接到达。

3.金昌市第三中学,可乘坐6路、10路公交车市三中站直接到达。

4.金昌市第五中学,可乘坐2路、7路公交车华芳家园站下车,向北步行80米到达庆阳路,向东沿庆阳路步行至东南门。

5.金昌市第六中学,可乘坐8路公交车市六中站直接到达。

6.金昌市第七中学,可乘坐6路、10路公交车步行街南口站向东步行直接到达。

7.金昌市龙门学校,可乘坐6路、10路公交车龙门学校站直接到达。

(三)其他出行方式

金昌市已接入“滴滴出行”、“小黄代步”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出行方式(宾馆距离考点较近的,尽量选择步行)。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七、住宿应急安置

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住宿需求,对难以解决住宿或行程临时调整的考生,市招聘办设置了临时应急住宿点,确有需要的考生请联系郭经理(联系电话:19109459996)、杨经理(联系电话:18368986826)。

八、咨询联系方式

市招聘办:0935-8212207、823523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金昌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特别提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关学科专业调整对应关系表》等的通知(教研厅函〔2025〕2号)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由市招聘办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7.服务期、任职期、证件有效期、户籍转入时间和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二)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使用的学历和专业必须对应,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面向全市“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社区)计划项目工作人员。

2.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到县区从事教育、医疗、社保、农技推广、畜牧和文化旅游等项目的工作人员。

(四)面向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招聘对象为金昌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在岗社区工作者。

(五)面向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金昌市域内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和“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s.gov.cn/)或“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金昌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00至3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且每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6年2月25日9∶30至3月3日18∶00期间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3月2日18:00至3月3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3月3日18:00 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30至3月4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的截止时间为3月4日12∶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身份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填写错误,导致实名认证(实时认证)未通过的,可按程序申请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408办公室)进行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3月24日9∶00至2026年3月29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笔试参加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所有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为准。

(二)笔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金昌市,具体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下旬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使用同一笔试试卷笔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和岗位条件以及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及岗位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审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原插花型贫困县永昌县的招聘岗位和专业性强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2:1。无竞争性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100分。学前教育和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测试(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专业测试(才艺展示)5分钟,满分100分。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答辩+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考点均设在金川区。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九、考察、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市招聘办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本环节不再递补。

市招聘办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市招聘办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207、8212560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6230、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1:金昌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版).pdf




金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关于公布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现已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dzsys/jcsz),通过个人报名账号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将于近期公布,请及时关注。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关于公布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 相关事宜的公告

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1125日至28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408

二、人员名单确认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为3: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完毕后原件返还。提供本人《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学信网验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在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选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于取消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联系电话:0935—8212207

附件:附件1: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doc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关于核减、取消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的公告

根据《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目前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达不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下列岗位选调计划(见附件)。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11月18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附件:附件1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核减、取消表.xls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调范围

金昌市所辖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6.年龄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10,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事业单位的岗位。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单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可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s.gov.cn/下载。

(二)报名

1.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8:30至11月14日18:00。

2.报考人员登录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时间内打开https://bm.gd-pa.cn/dzsys/jcsz填写报名信息、提交PDF版报名表和相关附件。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调岗位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5-821220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12日8:30至1115日18:00。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公开选调程序,不再作为公开选调人选。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公开选调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4.市人社局根据报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通知参加笔试。对因不符合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及时告知缺少的材料并限定时间补充。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充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5.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公开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公开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减少、取消公开选调计划岗位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1118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不进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工作进度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开展,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之后环节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考察结束后,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在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公开选调对象,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拟公开选调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指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及聘用

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提交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1.金昌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2.金昌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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