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300013909010R/2024-48151 | 主题分类 | 金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金政办发〔2024〕63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标 题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方案
为保障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多方协调、高效快捷的原则,全力维护好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快速高效推进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开工建设。
二、工作目标
加快项目征收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力争在2025年3月底完成项目沿线各类土地征收,地面、地下建(构)筑物征收安置补偿。
三、工作任务
(一)市政府审定出台市级征收工作方案,对征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落实任务。
(二)由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兰张三四线铁路征地范围全面开展征收工作,向铁路沿线乡镇、村社发布征收公告,做好铁路沿线涉及征收群众的思想工作;完成征地及附着物的测量汇总、登记确认等工作;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项目明细、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
(三)市征收工作专班按照县、区政府上报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市征收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根据现场复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审核确定最终征收补偿包干总费用。
(四)市政府和县、区政府签订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建设项目征收包干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限向县、区政府支付征收补偿包干费用。
四、征收范围及费用
(一)征收范围
1.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包括铁路正线、站场、站房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和建筑、“四电”(通信、信号、电力和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
2.因项目建设用地产生的边角(夹心)地。边角(夹心)地原则上按永久用地总量的2%以内控制。
3.项目建设引起的改移道路和沟渠、“三电”(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和管线迁改工程建设用地。
4.地面、地下建(构)筑物征收,既有铁路生产生活设施和多经(多种经济)、集经(集体经济)设施征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需征收的敏感建筑物(如学校、医院、民房等)。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标准,影响铁路安全运营涉及的建(构)筑物征收(如采沙场、取水井等)。
5.项目建设引起的居民点异地迁建、永久性用地及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征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征地及相关费用
1.项目建设正式用地征收土地及项目建设引起的其他永久性用地费用,必须交纳或发生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等相关费用。
2.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满足设计规范”的原则确定的道路(沟、渠)改移涉及到的非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补偿费用,“三电”及地面、地下各类管线迁改用地征地费用及征收迁建费用。
3.征收地面、地下建(构)筑物,既有铁路生产生活设施和多经、集经设施征收的补偿费用。环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标准涉及的征收补偿费用。
4.因建设造成农田(包括农田上农作物)、林草地(包括林地及地上苗木等)、水利设施、水系损坏及房屋损坏的修复或补偿费用以及因工程引起的无法耕种地及农作物减产补偿费用。
5.被征收农户异地安置点迁建永久性用地及地面建(构)筑物、“三通一平”等征收补偿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征收发生的各类费用实行县区包干责任制,征收补偿标准由县区政府在制定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
五、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为确保项目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征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恒山 副市长
副组长:祁永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仰才 市发改委主任
祁尚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晓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恩富 市工信局局长
孙世成 市司法局局长
周益民 市财政局局长
安文辉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虎 市住建局局长
方智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文宗 市水务局局长
展之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学奎 市文广旅局局长
姜德炜 市审计局局长
龚卫东 市林草局局长
俞天德 永昌县县长
梁少卿 金川区代区长
肖 飞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钧乾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通 金川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寇志强 八冶公司发展改革部总经理
苟 晖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董 峰 中国电信金昌分公司总经理
王晓华 中国移动金昌分公司总经理
胡吉祥 中国联通金昌分公司总经理
王卫东 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总经理
马明旻 中国铁塔金昌分公司总经理
征收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该项目征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解决征收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数量和补偿费用等工作进行审核确定。
征收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祁尚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肖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钧乾任副主任。征收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征收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须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征收过程中的具体业务和联络工作。
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的征收工作机构,根据项目施工现场划定的施工红线范围,对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林地、草地、边角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数量、面积等进行丈量、清算和汇总,并提交详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上报市征收工作专班及办公室。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指导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维稳方面问题;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2.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作专班梳理提交需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3.市审计局:负责该项目征收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4.市工信局:负责协调解决铁路穿越工业企业用地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5.市司法局:负责征收工作的相关文件协议的法制审核;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6.市财政局:负责监督项目征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7.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项目单位完成用地报审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征收工作并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征收工作按时完成;负责征收户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等工作及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事项;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与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9.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解决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及征收户异地建房等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铁路穿越公路的改移、改建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1.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防汛信息,解决铁路穿越水利设施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与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解决铁路穿越耕地、设施农用地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13.市文广旅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与文化广播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4.市林草局:负责铁路沿线树木砍伐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做好铁路征占用林草地等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做好铁路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及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5.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征收具体工作,创造良好的征收环境,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征收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负责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它工作。
16.金川公司战略规划部:负责协调解决铁路沿线所涉及金川公司的各类设施的征收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7.八冶公司发展改革部:负责协调解决铁路沿线所涉及八冶公司的各类设施的征收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8.市供电公司:负责征收范围内所属电力设施迁移工作及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19.中国移动金昌分公司、中国电信金昌分公司、中国联通金昌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金昌分公司、中国铁塔金昌分公司:负责征收范围内所属通讯设施迁移工作(含省属及其它用途的长途光缆等);负责协调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相关事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从金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对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亲自协调、迅速解决,确保兰张三四线铁路金昌段征收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其它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沿线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支持、理解、关心铁路建设,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按照“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做到政策到位,程序规范、方法得当,准确无误地丈量和清点征迁物,严格准确认定地类,对突击抢搭抢建的建筑物和房屋加层的一律不予丈量计量,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征收档案。既要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又要保障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细化工作,量化任务,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按照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决不允许以各种理由为争取各自部门利益而影响征收的工作进度,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征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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