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300013909010R/2025-48166 主题分类 金政办发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25〕18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日期 2025-03-21
标        题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九届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工作政治方向。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加强政府立法风险研判,统筹立改废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聚焦立法重点,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力打造“五城”“万亿金川”使命任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府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加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力度,切实增强立法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努力在体现地方特色、增强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政府立法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立法资源。严格落实政府规章动态清理机制和立法后评估机制,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有力有序推进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

四要加强组织协调,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担当。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进度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保证立法项目高质高效推进。制定项目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起草、论证、征求意见、送审前评估等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立法任务;储备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加快推进立法进度,以调研报告为基础,先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于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研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在全面调研掌握本辖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外地可借鉴学习的经验做法,于9月底前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交市司法局(详见附件)。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请市政府决定。相关方面要将2025年政府立法项目列为法治督察的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立法工作任务的,报请市政府严肃追究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书面说明原因,确保政府立法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一、制定项目(1件)

(一)《金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金川区人民政府

审核单位:市司法局

二、储备项目(2件)

(一)《金昌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审核单位:市司法局

(二)《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审核单位:市司法局

三、调研项目(2件)

(一)《金昌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形成调研报告)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二)《金昌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形成调研报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文件下载:金政办发〔2025〕18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图解 金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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