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300013909010R/2025-48168 | 主题分类 | 金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金政办发〔2025〕20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标 题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整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昌市整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 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昌市整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中共甘肃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有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统筹、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模式现代化、制度管理完善化,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向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高水平发展,力争在2027年前整市通过省级验收,2028年通过国家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需要。逐县逐校做好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促进各校生均面积、功能教室数量和面积全面达标,实现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和5.8平方米以上;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和10.2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以下各项县(区)人民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2.推动城区学校改造建设。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等政策要求,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科学划分招生片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着力化解部分城区学校规模、班额过大等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3.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依法落实教育支出责任,最大程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三个增长”,不足100名学生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000元。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和2.4间以上。加大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水平,确保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和2500元以上。着力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确保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校际差异系数均小于或等于0.4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办学质量优质均衡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德润校园·学在金昌”八项行动,充分发挥思政名师工作室作用,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用好用活地域文化资源,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推动集团化办学和教育联盟,充分发挥城区及乡镇优质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优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到2027年,参与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依法治校,形成以章程为核心,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政策,严格执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持续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杜绝设立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选拔招生、超额招生、跨片区招生,确保全市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深化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0%以上,课程开设完整率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落实各方责任,完善沟通机制,凝聚育人合力。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利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不合格教师惩戒和退出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违规违纪清零行动,教育引导教师严守师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教师队伍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按照“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91%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85%以上”的标准,核准、补足、配齐教师数量。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健全教师准入机制,加大紧缺科目教师和优质人才引进力度,切实解决教师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和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保证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1.强化交流培训。切实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确保财政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并落实教师培训经费。鼓励支持教职工进行在职学历进修,以加强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方面的培训为重点,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培养工作,落实教师培训登记制度,确保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和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通过城乡交流、联盟校交流、支教帮扶、交流轮岗等方式,稳步推进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实现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2.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教师班主任津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深入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按本级上一年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5%核定财政绩效工资增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效应,坚决杜绝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补贴等问题。认真落实《金昌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职称评聘矛盾。积极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信息化引领导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关爱教师身心健康,严格落实《金昌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条措施》,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维护教育公平共享,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13.抓实控辍保学。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监控措施,确保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落实教育帮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同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群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强化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落实,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14.依法保障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权益。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和精准帮扶制度,建立信息台账,跟进抓好帮扶。深化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五)营造良好教育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
15.不断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教育公平政策,坚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与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相结合,提升全市教育发展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围绕校内提质增效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面对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市、县、校三级教育满意度调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足,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5年4月)。对照评估体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分部门、分学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县(区)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6年10月)。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一校一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全面推进。
(三)验收阶段(2027年—2028年)。对照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评,建立时间倒排机制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做好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督导认定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部门协同的责任机制。市政府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主体责任评价体系。市教育局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事项,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推进实施,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区)政府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确保本级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及时监控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情况,建立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动态调节机制,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评估要求。
(三)强化督导评估。市教育局按照县(区)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过程督导和阶段验收,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导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金昌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文件下载:金政办发〔2025〕20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整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