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300013909010R/2025-48170 主题分类 金政办发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25〕24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4-17 发布日期 2025-04-22
标        题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建立协同联动、有序高效、闭环管理的全过程管控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全省地下水超采管控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28号),结合全市地下水管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数据共享


一、县区水务局负责地下水取水计量与数据收集。逐井建立地下水取水机井、计量设施、取水量档案,逐月逐井统计取水量归档。每月向市水务局报送各灌区、乡镇地下水取用统计报表。建立数据统计审核机制,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本行业地下水监测部门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客观准确反映全市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及时掌握本行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监测站网情况和代表站选用情况,加强数据信息互通。

三、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每月5日前收集本行业上月监测数据。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将收集数据告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建立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档案,统一信息发布。

四、市水务局通过水位变化情况通报、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提供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变化数据。

五、市县区水务局推进水资源管理平台建设,集成数据采集查询、实时监控、智能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实现多源数据融合,共建共享。


第二条  分析通报


一、市水务局每月对上月地下水位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县区水务局通报水位变化情况,抄送县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呈报市委、市政府。

二、县区水务局每季度期满后5日内向市水务局报送地下水位管控情况报告。市水务局根据县区报告、地下水位变化和督查情况,对县区地下水位管控成效进行评估,编制金昌市地下水位季度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反馈县区政府,呈报市委、市政府。


第三条  联合会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技术会商:

(一)监测井水位异常波动,月水位同比变幅下降扩大超1米的。

(二)超采区月水位同比变幅下降超1米的。

二、会商由市水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出现会商情形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基层水管单位参加会商。会商前邀请水文地质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并参加会商。

三、会商程序

(一)县区政府汇报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治理计划。

(二)参会专家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三)参会部门、单位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四)市水务局综合各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第四条  提醒约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县区和乡镇进行提醒通报。提醒随水位变化情况通报印发。

(一)监测井月水位同比变幅下降超1米或近三年滑动累计水位变幅下降超2米的。

(二)超采区月水位同比变幅下降超0.5米或近三年滑动累计水位变幅下降超1米的。

二、根据地下水管控出现问题情形,进行分级约谈。

(一)省水利厅全省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连续两个季度“水位同比变幅”下降均超1米并被省水利厅约谈的,由市水务局对相关县区水务局进行约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分管副市长对相关县区政府进行约谈:

1.水利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近三年滑动累计水位变幅”下降超1米并被分管副省长约谈的。

2.超开采总量管控指标取用地下水的。

3.超定额下达用水计划的。

4.对上级督察、会商、约谈、调度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或逾期未完成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长对相关县区政府进行约谈:

1.水利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近三年滑动累计水位变幅”下降超2米并被省长约谈的。

2.省水利厅全省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连续两个季度“水位同比变幅”下降均超1米被省水利厅连续约谈3次的。


第五条  督导调度


一、调度内容

(一)地下水取用量压减任务落实情况。

(二)地下水位管控目标落实情况。

(三)超采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上级督察、会商、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调度方式

(一)周调度

1.县区水务局组织基层水管单位每周对地下水开采量进行统计分析调度,严格落实近计划预警、超计划限用机制。

2.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对照超采治理重要措施和上级督察、会商、约谈、调度反馈问题,制定周工作计划,调度落实。

(二)月调度

1.县区水务局组织基层水管单位每月对机井取用水量和用电量进行统计分析调度,通过“水电双控”分析发现地下水取用异常情况,严厉打击偷采地下水行为。

2.市水务局每月对县区地下水压减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县区政府。

(三)季调度

市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改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议,全面总结本季度地下水管控情况,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季度重点管控任务。

三、周、月、季调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调度单位制定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报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水务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跟踪督导。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此前制定的有关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文件下载:金政办发〔2025〕24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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