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300013909010R/2024-48083 主题分类 金政发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24〕6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日期 2024-11-05
标        题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批复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请示》(金自然资源发〔2024〕224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市域城乡空间融合规划、中心城区城乡空间融合示范区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你局要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做好规划预留和管控,有效落实城乡融合规划,科学构建城乡空间融合体系,全面落实专项规划的各项内容。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金政发〔2024〕63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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