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300013909010R/2024-48083 | 主题分类 | 金政发 |
发文字号 | 金政发〔2024〕63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标 题 |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请示》(金自然资源发〔2024〕224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市域城乡空间融合规划、中心城区城乡空间融合示范区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你局要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做好规划预留和管控,有效落实城乡融合规划,科学构建城乡空间融合体系,全面落实专项规划的各项内容。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金政发〔2024〕63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昌市城乡空间融合专项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