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人考试办法(试行)》的解读

现将《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人考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试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天水有轨电车一期项目自2020年5月开通运营以来,线路运营平稳有序,对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促进秦州、麦积两区对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近期因运行里程增加,急需补充一批驾驶员。此前,我省公安交管部门未开展过有轨电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根据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申请,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中有轨电车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授权,省公安厅交管总队自2024年11月18日起,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开展了《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人考试办法》编制工作。12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以技术性文件形式联合下发《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二、起草过程

《考试办法》是在考试大纲框架内对考试内容进行细化并明确合格标准。《考试办法》起草前期,厅交管总队开展了书面调研,参考借鉴江苏、四川、辽宁等省做法,整理有轨电车驾驶培训和考试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对比分析甘肃发展现状与培训考试条件,同时与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进行座谈交流,2次召开专家论证会,重点征求了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天水通号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院校专家以及交警系统车管专家意见,积极沟通验证业务开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并依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12月13日、12月17日,分别向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13日经省公安厅厅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2月20日正式实施。

三、主要内容

《考试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初次申请或申请增加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须经具备资质的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科目一考试除通过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系统考试外,另加考有轨电车专用知识;科目二考试包括:①开启、关闭车辆;②车辆起步、运行及开关门作业;③对标停车;④弯道行驶;⑤模拟车辆故障处理;⑥模拟雨(雾)天行驶;⑦模拟冰(雪)湿滑路行驶;⑧模拟线路紧急情况处置等8项内容,设定29项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包括:①上车准备;②起步;③直线行驶;④直行通过路口及人行横道;⑤转弯通过路口;⑥跟车行驶;⑦通过上、下坡道路段;⑧折返作业;⑨停车;⑩夜间行驶等10项内容,设定31项评判标准。


相关文件链接:甘肃省有轨电车驾驶人考试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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