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既是应对灾害风险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更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其目的在于: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原《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7月印发,但随着机构改革进行,各部门职能分工出现较大变化,已不适用于当前工作实际。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甘肃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及《金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新的《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各类法律规范及专业性文献,于2024年8月形成了《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向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经开区管委会等35家单位征求意见,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4条,其中采纳8条,未采纳3条,调整(删除)3条。2024年11月28日,邀请3名专家对经修改后的《预案》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再次修改后,先后于2024年12月4日进行了市应急管理局内部合法性审核,于12月13日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已通过,形成了《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审议稿)。

三、重点内容

《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灾害救助、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等九部分: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市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和工作职责。明确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防减救灾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三)灾害救助准备:主要包括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防震减灾等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开展会商研判以及提前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四)信息报告:主要包括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灾害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信息共享等具体工作。

(五)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分级应急响应,明确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联动、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等内容。

(六)灾害救助:主要包括灾害救助中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主要的负责部门和具体工作要求。

(七)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八)预案管理:主要包括预案编制与修订、预案演练等内容。

(九)附则:主要包括名词术语解释、责任与奖罚、预案解释实施、参考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相关链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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