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需为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或三无人员的代理人。
二、所需材料
办理个人身后“一件事”需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已故人员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死亡证明、已故人员社保卡或银行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返还业务申请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
材料提交具体情形分类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备注 |
1 | 申请人 居民身份证 | 1.出具死亡证明 2.出具火化证 3.户口注销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 7.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8.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9.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 出具火化证、户口注销需要材料原件 |
2 | 已故人员 居民身份证 | 1.出具死亡证明 2.出具火化证 3.户口注销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 7.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8.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9.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 出具火化证、户口注销需要材料原件 |
3 | 居民户口簿 | 1.出具死亡证明 2.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3.户口注销 | 线下办理,线下提供 |
序号 | 名称 | 涉及事项 | 备注 |
4 | 死亡证明 | 1.出具火化证 2.户口注销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 6.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7.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8.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 出具火化证、户口注销需要材料原件 |
5 | 已故人员 社保卡或银行卡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 4.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 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必须提供已故人员社保卡(无社保卡或社保卡未激活可提供已故人员其他银行卡信息) |
6 |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返还业务申请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承诺书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身故遗属待遇申领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身故注销登记 4.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 办理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若已故人员银行卡注销,需填写关系承诺书并提交申请人银行卡信息 |
7 | 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三、办理流程
四、线上申报办理操作步骤
1.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点击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
2.点击个人“一件事”中的“个人身后一件事”“立即办理”入口进行事项申报。
3.根据情形引导确认需要办理的事项和申报材料。
五、实现集成办理成效
个人身后“一件事”实现联办后,办理时间由过去的58个工作日缩短为32个工作日,跑动次数由原来的7次减少为最多跑2次,递交材料由原来的26份压减为7份,办理环节由原来的13个环节压减为1个环节,办理效率大幅提升。
相关链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个人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