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申报指南》要求,结合金昌实际,起草了《金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经九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和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方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过问示范创建有关情况,并就《实施方案》的起草及时予以指导。同时,考虑到国家层面清理部分示范创建项目,我们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汇报,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发给省厅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寻求指导,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可以说,《实施方案》起草始终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精心指导下进行的。二是坚持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4项三级指标任务)和《申报指南》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创建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并配套制定了《金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任务分解表》,细化具体任务,确保方案指向明确,各项举措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坚持集思广益。《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组织开展调研,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并组织人员到省厅推荐的市州和县市考察学习。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创建标准程序、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先后两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征求意见,随后又书面征求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逐条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予以完善。可以说,《实施方案》集中了各级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具有较强的思想共识。四是坚持扬优补短。《实施方案》紧扣重点任务,在优化政务服务、科学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等方面精准发力、补齐工作短板。并紧密结合实际,在持续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扬优势,打造一批辨识度高、具有金昌特色的法治工作品牌,确保示范创建“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创建促规范、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加快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五城”使命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创建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四大部分组成。其中“主要创建任务”作为方案的重要模块,突出九大创建工作重点: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主要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主要是全面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主要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四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主要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五是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主要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主要是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七是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依法得当。主要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八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主要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提升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九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主要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四、实施步骤

按照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具体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具体为:一是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6月初至6月中旬)。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示范创建工作专题辅导。二是实施推进阶段(2025年6月中旬至7月)。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自查,广泛开展宣传,培育特色亮点。三是自评初审阶段(2025年8月)。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印证资料。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形成我市评估的自评报告。并全力争取通过省级初核,获得向上推荐资格。 四是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9月至10月)。按照示范创建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系统的网络申报材料,提交自评报告,开展网上评审,再完善、再提升,保质保量及时上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五是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1月至示范创建活动结束)。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实地评估要求,配合评估组完成网络检索、案卷评查、实地核验、资料核查、法律知识测试、综合访谈、电话回访等工作。  

五、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成立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的创建工作专班及其“一办五组”(办公室,综合组、秘书组、档案资料组、工作推进组、宣传报道组),确立市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县区政府对辖区创建工作全面负责的工作机制。对照创建指标任务,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责任,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联动配合,强化督导检查,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


相关链接: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