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第101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5年6月20日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起草过程
《办法》编制经过前期研究、组织起草、现场调研、征求意见等程序,先后与发改、工信等10多个部门进行对接交流,对金川集团公司、瓮福化工公司等行业企业多个点位进行现场调研,就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主要问题、重点任务开展研究讨论,夯实了《办法》编制基础。
2024年7月-9月,就《办法》面向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2月完成健康影响评估,2025年4月完成合法性审查,2025年5月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2025年6月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2025年6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第101次会议审定通过,2025年6月20日印发实施。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内容为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奖励措施。
第二章 污染防治。主要内容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 保障与监管。主要为各部门保障与监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四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