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1122日至1222日进驻甘肃省开展督察进驻。欢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信箱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06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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